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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容許非都市土地違反使用管制案

故事緣起

小智為A公所建設課課員,負責農牧用地興建自用農舍、畜牧設施之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審查核發等業務;另亦從事兼差代客辦理非都市土地實施區域計畫,自用農舍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及畜牧設施建照、使照之申請。某日業主阿發透過買賣取得一塊特定農業區土地,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則,僅能作農牧使用,不得興建工業設施廠房。阿發雖知悉此規定卻仍執意要在該土地違法興建廠房,並打聽代辦業者小猛向來辦理此類違法案件均能順利通過,阿發以16萬元委託小猛代辦,小猛即以4萬5,000元代價,請小智配合於假借畜牧設施容許使用之申請審查時放水通過。

為求謹慎,小智請妻子出面擔任畜牧設施容許使用業務名義代辦人,並明知該申請建照建築面積與C縣政府同意容許使用面積不符,仍草擬准予發照之內容,由未查知違法之建設課課長覆核代為決行,違法核發建照予業主阿發;再由小猛填載申請書及工程圖樣,向A公所申請使用執照,小智精巧利用建設課課長未上班之契機,代為決行違法核發使用執照。

本案於A公所定期查察農地使用情形,始發現該廠房違法興建,C縣政府進而發函廢止許可畜牧設施容許使用,並裁處罰鍰及限期恢復原狀;另小智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罪嫌遭移送法辦。全案經法院審理結果,小智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行為,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處50萬元罰金。

風險評估

一、公務員兼差經營與自身業務相關事務

二、對於高風險業務,主管人員未落實督促審核及欠缺審查標準及查核機制

三、程序外不當接觸,法紀觀念薄弱

四、未落實現場勘查、複查作業及利益迴避

五、法治觀念薄弱

防治措施

一、訂定案件查核機制及抽查追蹤改善

二、建立自主管理功能及內控機制

三、推動行政標準作業流程及公開透明措施

四、定期辦理職務輪調,落實實地勘查作業

五、推動企業誠信論壇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5-06
  • 發布日期: 2022-05-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