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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未辦理現勘查驗逕行核發使用執照案

故事緣起

 

JS工程公司打算A市交通便捷生活機能極佳的地方蓋一棟16層樓以上之公寓大廈,找來阿傑擔任住宅工程工地最高負責人。因16層以上集合住宅屬高層建築物且設有燃氣設備,依建築法相關規定,應將各戶廚房與其他空間,以具備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

為符合法規要求,JS工程公司向當地政府建管單位申辦變更設計以符合防火設計之規定,然而,阿傑求好心切盼望早日取得使用執照,在防火隔間、防火門,甚至建築工程都還沒完工時,自行製作與現場施作不符之竣工圖說,委託代辦業者小霖檢具竣工圖說、竣工檢查報告表、使用執照申請書等虛假不實文書,向建管單位申請核發使用執照。

小霖為順利完成工作,找上在建管單位擔任承辦人的好朋友張三幫忙,並致贈數張百貨公司千元禮券,張三明知現場未依照變更設計圖施工且現況也與竣工圖說不相符,加上建案尚未完工,且未經消防機關查驗消防設備,應不得發給使用執照,竟與主管李四討論後,在「使用執照審查表」登載不實事項,最終使JS工程公司順利領得使用執照。

全案經檢察官函送法院審理結果,張三、李四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處罰金50萬元。

 

風險評估

一、屬員法紀觀念薄弱

二、建管人員與代辦業者過從甚密

三、未依規定辦理竣工查驗及使用執照審核作業

 

防治措施

一、鼓勵廉政倫理事件之登錄及建立職務輪調制度

二、加強員工法治教育訓練

三、建立機關風險名單及竣工查驗執照審核作業稽查機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5-06
  • 發布日期: 2022-05-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