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10014097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北區乾溝子段79地號等18筆土地容積調派調整部分第一種商業區為第四種商業區)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11年2月16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11年1月3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34170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分(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或本市北區區公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