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開展覽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臺中市北屯區平田段984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書圖,並訂111年2月25日舉辦公聽會,請周知。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第1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公開展覽期間自111年1月30日起至111年2月14日止,計公開展覽15日。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本市北屯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及旨案專屬網站。
三、公聽會舉辦事宜:
(一) 事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第37條規定,擬訂臺中市北屯區平田段984地號等7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提送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前,依據都市更新第32條第3項規定應公開展覽期得縮短為15日,並舉辦公聽會。
(二) 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假臺中市北屯區平順、平心、平福里聯合活動中心(臺中市北屯區平心里旅順路二段78號3樓)舉辦公聽會,議程詳附件。
四、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方式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絡方式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並將作為本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之參考。
五、有關本案事業計畫內容、公開展覽、公聽會相關資訊請參閱公開展覽公告,或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www.ud.taichung.gov.tw/)及本案專署網頁(http://www.farglory984.blogspot.com)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