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110年5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50231號令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57、61及65條,修正「都市更新實施者自行檢核申請容積獎勵值及委員評分表」為「實施者申請容積獎勵值檢核簽證表」及相關格式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