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00251993號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華南路以東銜接向上路工程)」都市計畫書、圖,自110年10月27日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0年9月28日內授營都字第110004637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市南屯區公所公告欄、本市大肚區公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圖1份(請至本市南屯區公所、本市大肚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