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公開展覽龍門世家大樓管理委員會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定臺中市南區頂橋子頭段385-14地號等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書圖。
公告事項:
公開展覽日期: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9月20日起至110年10月19日止,計30日。
公開展覽地點:本局都市更新工程科、本市南區區公所、本局網站及旨案專屬網頁。
公聽會舉辦事宜:
- 日期及地點:訂於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3時30分假本市南區區公所四樓簡報室(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舉辦公聽會,是日倘遇颱風、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經本市通告停止上班,公聽會將順延,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聽證舉行事宜:
- 日期及地點:訂於110年10月14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假本市南區區公所四樓簡報室(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舉行聽證,是日倘遇颱風、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經本市通告停止上班,聽證程序將順延,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 當事人:「擬定臺中市南區頂橋子頭段385-14地號等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更新單元內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及實施者。
- 主要程序:依議定程序由主持人說明案由,並指定相關人員報告本案重點,參加者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最後由主持人或經其同意之主管業務單位及其他與會出席者答復,主持人再詢問有無最後陳述,並由相關機關人員做成結論,議程詳附件。
- 當事人得選任委託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出席聽證。
- 當事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定之人員、證人、鑑定人、其他當事人或其委託人發問。
- 缺席聽證之處理:案件相關人無故缺席聽證時,主持人得逕行宣布聽證開始、延期或終結。但出席聽證者曾提出有關書面資料者,得以其所載內容視為陳述。
- 機關: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本案因聽證時程之限制,請擬參加聽證或欲陳述意見者,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0月13日中午12時前逕向本局提出申請,連同參加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職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及其書面暨資料(詳附件)等送達本局(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電傳號碼:04-2224-6015。如有其他疑義,請洽連絡電話:04-2228-9111#65501。
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方式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絡方式及建議事項,向本府提出意見,並將作為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之參考。
發稿日期:110年9月17日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
連絡電話:04-2228-9111#6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