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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昇降設備管理及民眾維護保養宣導訊息

      有關電梯日常維護及管理,所有住戶皆有責任來經營它管理它,妥善選擇領有內政部核發登記證之電梯保養公司,每月至少一次月保養,每年度依設備年限檢查一至二次換發使用許可證,並注意日常管理,如此可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呼籲,維修保養廠商人員在執行電梯保養維護時,應確實主動出具專業技術人員之登記證,供社區管委會比對,且需於維護保養紀錄表簽章及填註其證照號碼。社區管委會應確認專業人員配戴識別證,且昇降機需按月保養並作成紀錄表,由社區管委會及專業廠商各執一份,如果專業技術人員未依規定辦理時,請社區管委會通報都發局,如有查獲不符規定,將依違反之情節處分,必要時廢止其執業許可。

      都發局表示,針對設備管理人申請年度安全檢查結果,將持續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昇降設備抽驗作業,提高抽查比例、增加件數,並持續追蹤各昇降設備辦理安全檢查、申領使用許可證情形,為避免民眾誤搭應停止使用之昇降設備,如發現昇降設備「未領得使用許可證」、「使用許可證逾期」、「經抽驗不合格,逾期未改善者」者,本市已訂有「勒令停止使用」告示,張貼於設備明顯處便於民眾識別,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另都發局提醒民眾,當發生緊急狀況被困於電梯時,請利用對講機或通訊設備與管理員或保養公司聯絡;電梯內非密閉空間,空氣是流通的請勿慌張,靜待救援,請勿嘗試打開電梯內外門,以防止墜落或意外發生,保持冷靜勿慌亂,採取正確因應措施方能安然脫離困境。

 

 

聯絡單位: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64301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生活資訊,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9-16
  • 發布日期: 2021-09-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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