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00154097號
主旨: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市場用地為宗教專用區、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電力用地、部分公園用地及電力用地為市場用地)」案計畫書、圖,自110年6月23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 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6月23日起30天。
二、 公告地點:
(一)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西屯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 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市西屯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各界公開展覽)。
四、 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因COVID-19疫情,訂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下午3時整採視訊會議方式舉行,請出(列)席者及相關單位於會前下載Cisco Webex Meetings視訊軟體,會議鏈結:https://udtaichung.webex.com/meet/udmeet65201;會議號:1842 00 9148號。
五、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