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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神岡擴大修訂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配合​108 年度大臺中地區委外地籍圖重測計畫(新庄子段、圳堵段及 北庄段)都市計畫樁位聯測(第3案及第8案)」新釘暨修正樁位 成果圖,並受理申請複測。

依據: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 本市神岡區公所(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 程科公告欄)。
二、 公告期限:自民國110年1月22日起至民國110年2月25日止,計滿30 日。
三、 公告書件: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含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 位圖、樁位座標表)。
四、 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 面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繳納複測費用,申 請複測。
五、 複測費用每1樁點新臺幣1,200元整,至少需檢測3個樁點。
六、 申請書格式請向本市神岡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 量工程科)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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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1-22
  • 發布日期: 2021-01-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