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90307663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不包括高速鐵路台中車站地區)(第二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第4案兒五西側(原廣二用地附近)變更 )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9年12月24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9年11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9005922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大肚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大肚區區公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