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090193236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豐原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豐原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自109年9月1日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6年3月7日府授都計字第1060043464號函暨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6次會議決議、本府107年1月12日府授都計字第1070001880號函暨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9次會議決議、本府109年5月6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100700號函暨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10次會議決議、本府109年6月11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129272號函暨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12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豐原區公所公告欄及本市神岡區公所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