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90135581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市場用地(市64-2)為第四種住宅區及道路用地)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9年6月1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9年5月29日台內營字第109080888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龍井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及本市龍井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1/1000)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