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90122479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中清路交流道附近乙種工業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09年6月4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9年2月5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017450號函及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8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西屯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或本市西屯區公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