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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配合交七用地調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計畫書,自109年2月13日零時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90021225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配合交七用地調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計畫書,自109213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8年12月30日府授都計字第1080308315號函暨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市中區區公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1份(請至本市中區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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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12
  • 發布日期: 2020-02-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