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都市計畫專區 > 主要計畫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8年3月20日零時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80053037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烏日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明傳產業園區部分)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8年32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8條。

二、內政部107年12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70084333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烏日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烏日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1/5000)各1份。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9-03-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