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80028246號
附件: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大平霧地區(太平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綠地用地)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8年2月21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8年1月25日內授營都字第1080004463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太平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太平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計畫圖(比例尺1/5000)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