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發布實施「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自107年10月16日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7年10月2日台內營字第107081546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包含計畫書、圖,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大雅區及神岡區公所公告欄。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都市計畫專區
> 主要計畫
公告發布實施「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自107年10月16日起生效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8-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