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市大肚區公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公告欄)。
二、公告期限:自民國107年7月3日起至民國107年8月3日止,計滿30日。
三、公告書件: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圖表。
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
五、複測費用每1樁點新臺幣1,200元整,至少需檢測3個樁點。
六、申請書格式請向臺中市大肚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洽取。
七、依據變更大肚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書第六章說明,大肚都市計畫一號計畫道路寬度為30公尺,於道路二側道路境界線鄰接路幅範圍內,留設5公尺人行道部分,應以道路中心樁兩側10公尺至15公尺為人行道界線範圍,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