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15及624次會議審決部分)
本次通盤檢討範圍係以現行台中市行政轄區所屬都市計畫區(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為範圍,經依本府民國91年8月16日公告之「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航測數值地形圖」量得都市計畫總面積為12,567.5923公頃,以此作為本次通盤檢討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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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15及624次會議審決部分)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19
- 發布日期: 2006-02-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