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150218265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計畫書、圖,並自115年7月1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5年6月29日內授國都字第1150025536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豐原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請至都市發展局及區公所閱覽);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http://www.ud.taichung.gov.tw>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主要計畫)。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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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計畫書、圖,並自115年7月10日零時起生效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09
- 發布日期: 2026-07-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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