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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案」及「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配合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案」等2案之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圖表資料,並受理申請複測。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市豐原區公所、本市石岡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

二、公告期限:自民國112年4月10日起計滿30日止。

三、公告書件: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座標表暨控制測量成果。

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

五、申請都市計畫樁位複測,第一點應繳納行政規費新臺幣二千七百元;第二點以上每點應繳納行政規費新臺幣二千元。

六、申請書格式請向本市豐原區公所、本市石岡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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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13
  • 發布日期: 2023-04-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