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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四階段)案」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四階段)案」計畫書、圖,自107年9月14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28條。
二、內政部107年8月14、17日台內營字第1070813151、1070813154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龍井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四階段)案」計畫書、圖(比例尺:1/1000)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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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26
  • 發布日期: 2018-09-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