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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高鐵台中車站門戶地區整體開發)案」暨「擬定台中市都市計畫( 配合高鐵台中車站門戶地區整體開發) 細部計畫案」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如計畫書、圖。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公告)、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南屯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期間:自104年12月1日起30天。
四、公開說明會日期、地點:訂於104年12月15日上午10時0分整假南屯區公所4樓會議室舉行。
五、本案因配合本市104年推動之「烏日副都心計畫」-高鐵臺中車站及周邊地區定位為「烏彰高鐵副都心」之會展物流中心,故本計畫循前開烏日副都心之定位導入物流、工商服務、商展等機能,爰配合修正分區配置,另參酌行政院指示及法令規定,將開發方式改為區段徵收。考量與103年公開展覽方案差異過大,經提報本府104年9月24「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49次會議」確認修正方案,並決議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再次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六、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 計畫內容概述
一、再公展緣由及本次調整內容概述
本計畫區位於臺中市都市計畫進入高鐵臺中車站的門戶位置,縣市合併後更成為整個臺中都會核心亟待縫合地區,地理區位條件優越,是以,臺中市政府將之列為市府重大建設並積極推動本計畫之規劃與建設,並於103年9月12日起辦理公開展覽。
後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以及配合市府104年推動之「烏日副都心計畫」政策,本計畫區乃為高鐵車站地區之發展腹地與副都心之核心發展區,故配合未來發展定位及參酌相關法令規定,修正土地使用計畫及開發方式,考量修正規劃方案與原公開展覽方案之差異及為減少民眾疑慮,爰再次辦理公開展覽。
二、變更位置及面積
位於臺中市南屯區,包含鎮平里及中和里,面積合計約154.27公頃。
三、法令依據:
(一)變更主要計畫: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二)擬定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法第17條及第22條。
四、變更主要計畫內容:(詳附件)
五、擬定細部計畫內容:
(一)計畫年期:民國115年。
(二)計畫人口:12,000人。
(三)土地使用計畫:詳表2及圖2所示。
(四)事業計畫:本計畫範圍部分原屬都市土地之農業區,因此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情形,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5-12-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