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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變更后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后里都市計畫於民國69年8月7日公告實施,迄今曾先後辦理過二次通盤檢討,第二次通盤檢討於民國92年11月17日發布實施。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之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現今計畫距前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第二次通盤檢討)發布實施時期已超過8年,依法應再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公開變更后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自102年5月15日起公開展覽30天。
后里都市計畫於民國69年8月7日公告實施,迄今曾先後辦理過二次通盤檢討,第二次通盤檢討於民國92年11月17日發布實施。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之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現今計畫距前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第二次通盤檢討)發布實施時期已超過8年,依法應再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3-06-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