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專區 > 都計測量公告 > 都市計畫樁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告「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有關計畫圖、第十二期重劃區、部分體二用地、後期發展區部分)案(兒181-北屯區陳平段103地號及仁德段339地號土地附近)樁位成果圖表」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市北屯區公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公告欄)。
二、公告期限:自民國106年10月5日起至民國106年11月6日止,計滿30日。
三、公告書件: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圖表。
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
五、複測費用每1樁點新臺幣1,200元整,至少需檢測3個樁點。
六、申請書格式請向本市北屯區公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洽取。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一般行政,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7-10-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