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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615府工都字第0930091958號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有關計畫圖、第十二期重劃區、部分體2用地、後期發展區部分)摘要本
本次通盤檢討範圍係以現行台中市行政轄區所屬都市計畫區(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為範圍,經依本府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公告之「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航測數值地形圖」量得都市計畫總面積為12,567.5923公頃,以此作為本次通盤檢討之基礎。
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有關計畫圖、第十二期重劃區、部分體二用地、後期發展區部分)
本次通盤檢討範圍係以現行台中市行政轄區所屬都市計畫區(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為範圍,經依本府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公告之「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航測數值地形圖」量得都市計畫總面積為12,567.5923公頃,以此作為本次通盤檢討之基礎。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04-06-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