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開展覽「擬定臺中市豐原火車站西側、東北側及東南側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圖,自民國110年8月5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
一、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及第9條。
二、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8月5日起30天。
二、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市豐原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提供各界公開閱覽)。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豐原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刊登本府公報及都市發展局網站。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因 COVID-19 疫情,訂於 110 年 8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時整採視訊會議方式舉行,請出(列)席者及相關單位於會前下載 Cisco Webex Meetings 視訊軟體;會議連結:https://udb.my.webex.com/udb.my/j.php?MTID=m417e93a44b5c2b3ce74ab62d2f217608,會議號:182 136 488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