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 1090328716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增訂公兒30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書,並自110年1月22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9年11月17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271622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 、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都市計畫書(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東區區公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