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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展覽「訂正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公墓用地)(北屯區第28公墓)」案計畫書、圖,自民國110年1月14日起公開展覽30天。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00000919號

主旨:公開展覽「訂正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公墓用地)(北屯區第28公墓)」案計畫書、圖,自民國110年1月14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 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1月14日起30天。
二、 公告方式:
(一)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北屯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 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各1份(前述計畫書、圖置於本市北屯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各界公開閱覽)。
四、 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訂於110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於本市北屯區公所3樓會議室(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舉行。
五、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彙整提報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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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2-08
  • 發布日期: 2021-0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