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第2屆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委職員名冊
任期:108年5月21日至111年05月20日
職稱 |
姓名 |
職務 |
註明勞資方 |
主任委員 |
曾文誠 |
主任秘書 |
資方 |
副主任委員 |
張元森 |
行政助理 |
勞方 |
委員 |
周逸文 |
行政助理 |
勞方 |
委員 |
郭錫義 |
行政助理 |
勞方 |
委員 |
林世蔚 |
技工 |
勞方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06月01日勞動4字第 0950026878 號函釋規定: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施行後始進用及適用新制但已結清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舊制)工作年資之勞工,並無舊制之適用,與勞工退休準備金動支事項無涉,因此,事業單位於進行選舉該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勞方代表時,該等勞工應無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年5月30日台勞動1字第12352號、81年3月18日台勞動1字第14372號及86年1月9日(86)台勞動1字第001032號函釋規定:依公司法委任之經理、總經理、董事、監察人及依民法第五百五十三條委任有為商號管理事務及為其簽名之權利之經理人,均不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
※副主任委員、勞方代表,其職稱如為副理、經理、協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者,請檢附公司開具之「非依法委任證明」及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