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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文山及春社里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南屯區春安段293地號等6筆土地容積調派調整部分第二種住宅區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09年2月13日零時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90023004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文山及春社里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南屯區春安段293地號等6筆土地容積調派調整部分第二種住宅區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09年2月13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9年1月8日府授都計字第108031687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南屯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或本市南屯區公所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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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12
  • 發布日期: 2020-02-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