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開市定古蹟「瑞成堂」位於目前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 25M-28 道路及文小 72 用地範圍,且位於「臺中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單元五)細部計畫」(以下簡稱本細部計畫)範圍內(臺中市政府 97 年 6 月 2 日府都計字第 0970120284 號公告發布實施),因本細部計畫區刻正進行自辦市地重劃開發作業,已面臨土地開發與文化保存衝突,故為配合古蹟保存與細部計畫整體開發需要,爰辦理「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保存瑞成堂)案」暨「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單元五)細部計畫(配合保存瑞成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