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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樹德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道路用地為第二種住宅區、第二種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8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60161403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樹德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道路用地為第二種住宅區、第二種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計畫書、圖,並自106年8月1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6年3月28日府授都計字第1060058884號函轉「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7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南區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都市計畫圖及都市計畫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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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7-08-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