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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單元九、十、十一)細部計畫(配合第十四期市地重劃區範圍調整)案」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單元九、十、十一)細部計畫(配合第十四期市地重劃區範圍調整)案」計畫書、圖,並自106年1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2年5月8日、5月21日及103年4月9日、6月18日府授都計字第1020076223、1020084956、1030058585、1030110322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北屯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都市計畫圖及都市計畫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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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7-0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