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發布實施「變更太平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等14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7年3月23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21條及28條規定。
二、內政部107年2月21日台內營字第1070803131、1070803132號函、107年2月23日台內營字第1070802918、1070803313、1070803315、1070803316、1070803320、1070803322、1070803324、1070803329號函暨107年3月1日台內營字第1070803333、1070803338、1070803341、1070803353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大甲區公所(第1案)、潭子區公所(第2、11案)、太平區公所(第3案)、神岡區公所(第4、11案)、大安區公所(第5案)、外埔區公所(第6案)、新社區公所(第7案)、霧峰區公所(第8案)、大肚區公所(第9、12案)、后里區公所(第10案)、豐原區公所(第11案)、大雅區公所(第11案)、烏日區公所(第12案)、石岡區公所(第13案)、東勢區公所(第13案)、梧棲區公所(第14案)、龍井區公所(第14案)、清水區公所(第14案)、沙鹿區公所(第14案)(各案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或綜合企劃科及前開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
(一)第1案:「變更大甲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二)第2案:「變更潭子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計畫書、圖各1份。
(三)第3案:「變更太平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四)第4案:「變更神岡擴大修訂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五)第5案:「變更大安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六)第6案:「變更外埔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七)第7案:「變更新社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八)第8案:「變更霧峰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計畫書、圖各1份。
(九)第9案:「變更大肚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十)第10案:「變更后里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十一)第11案:「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十二)第12案:「變更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高速鐵路臺中車站地區)(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十三)第13案:「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各1份。
(十四)第14案:「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計畫書、圖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