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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第十四期市地重劃區範圍調整)案」計畫書、圖,並自106年1月19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5年12月14日台內營字第1050086383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北屯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都市計畫圖及都市計畫書各1份。
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第十四期市地重劃區範圍調整)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5年12月14日台內營字第1050086383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北屯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都市計畫圖及都市計畫書各1份。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7-0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