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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豐原都市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農業區、斷層帶農業限建區、保護區、墓地用地、鐵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部分行水區為行水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配合國道4號豐原潭子段工程)案」,計畫書內容詳附件下載,如有進一步疑問請洽詢本局綜合企劃科。
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豐原都市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農業區、斷層帶農業限建區、保護區、墓地用地、鐵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部分行水區為行水區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配合國道4號豐原潭子段工程)案」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9
- 發布日期: 2016-08-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