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申請辦法與申請書,本府為鼓勵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並提高其推動誘因,特訂定本辦法。本辦法之適用範圍,以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劃定之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且以實施重建者為限。倘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本局都市更新工程科(04-22289111#65501~6,王股長、洪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