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地震破壞大樓結構柱而崩塌,造成民眾來不及逃生之憾事,至今仍讓人記憶猶新。既有住宅大樓想符合現有的耐震設計規範,必須採用全面性補強或重建,除面臨整合困難且耗時的問題外,資金籌措亦是一大問題。
為解決整合或資金籌措期間的空窗期,市民可優先選擇具快速性的「弱層補強(原:階段性補強)」方式,針對既有住宅建築可能產生軟弱層破壞的部分先行補強,讓住宅大樓不再輕易軟腳,以爭取地震來臨時安全撤離的寶貴時間。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已爭取內政部113年度建築物階段性補強經費總額達900萬元,每棟最高補助金額450萬元,申請期限自即日起開始受理,至113年12月2日截止,經費有限,歡迎市民踴躍申請!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申請「弱層補強(原:階段性補強)」的補助費用,對象為建築物非單一所有人、用途為集合住宅或供作集合住宅使用所占比例逾1/2,且經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30分或詳細評估結果為需補強或重建者之私有住宅建築物,原則上每棟最高補助總補強經費之45%(經執行機關審查同意者得提升至最高85%),最高補助金額為450萬元。民眾可委託符合資格之開業建築師、執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藉由規劃弱層補強(原:階段性補強)計畫,檢附相關資料文件後,申請補助資格審查。
有意願提出申請的民眾可洽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使用管理科),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4300;另國土管理署為加速推動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原:階段性補強),已委託國家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成立「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原:階段性補強)專案辦公室」,提供民眾及專業人員之技術諮詢服務(洽詢電話:(02)-6632-0237)。
聯絡單位: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