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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后里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計畫書、圖,自113年2月29日零時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企字第1130041311號

附件:

主旨: 發布實施「變更后里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計畫書、圖,自113年2月29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 內政部113年2月7日內授國都字第1130801294號函。

公告事項:

一、 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二、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后里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https://www.ud.taichung.gov.tw/>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主要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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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9
  • 發布日期: 2024-02-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