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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受理申請。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111日國署更字第11310018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作業本府因須辦理初審,受理申請提案時間截至113531日止。

三、「一百十二年至一百十五年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及相關資訊,請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https://twur.cpami.gov.tw/zh)查詢。

 

發稿日期:113119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

連絡電話:04-2228-9111#65500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19
  • 發布日期: 2024-0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