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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大坑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18次、第1026次會議決議再行辦理公開展覽)」計畫書、圖,自112年11月27日起公開展覽30天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1115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20307270

附件:

主旨: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大坑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18次、第1026次會議決議再行辦理公開展覽)」計畫書、圖,自1121127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21127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

()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北屯區公所公告欄。

()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各1 份。

四、本案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1121211(星期一)下午230分於中臺科技大學天機大樓地下2樓大禮堂(臺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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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22
  • 發布日期: 2023-1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