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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12年8月2日零時起生效

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20179881號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12年8月2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11年10月13日府授都計字第1102653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區公所(西區、中區、東區、北區、南區、南屯區、西屯區、北屯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一份(紙本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區公所(西區、中區、東區、北區、南區、南屯區、西屯區、北屯區)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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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03
  • 發布日期: 2023-07-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6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