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201945041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擬定臺中市都市計畫(樹德地區)細部計畫(南區番婆段403地號)」案計畫書、圖,自112年8月2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10年4月14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08333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計畫書、圖)、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南區區公所公告欄(計畫書、圖置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南區公所供各界閱覽)。
二、公告內容:
(一)細部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1/1000)各1份。
(二)計畫書、圖電子檔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閱覽。(首頁>業務專區>都市計畫專區>細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