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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中商新村福星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定臺中市北區水源段 252-3地號等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書圖。

公告事項:

公開展覽日期:公開展覽期間自112623日起至112722日止,計30日。

公開展覽地點:本局都市更新工程科、本市北區區公所、本局網頁及旨案專屬網站。

公聽會舉辦事宜:

一、 日期及地點:訂於112713(星期四)下午230分假本市北區區公所五樓第一會議室(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舉辦公聽會,是日倘遇颱風、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經本市通告停止上班,公聽會將順延,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聽證舉行事宜:

一、 日期及地點:訂於112720(星期四)下午230分假本市北區長青活動中心大禮堂(臺中市北區陝西路66)舉行聽證,是日倘遇颱風、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經本市通告停止上班,聽證程序將順延,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 當事人:「擬定臺中市北區水源段 252-3地號等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更新單元內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及實施者。

三、 主要程序:依議定程序由主持人說明案由,並指定相關人員報告本案重點,參加者按發言順序及時間分配陳述意見,最後由主持人或經其同意之主管業務單位及其他與會出席者答復,主持人再詢問有無最後陳述,並由相關機關人員做成結論,議程詳附件。

四、 當事人得選任委託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出席聽證。

五、 當事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定之人員、證人、鑑定人、其他當事人或其委託人發問。

六、 缺席聽證之處理:案件相關人無故缺席聽證時,主持人得逕行宣布聽證開始、延期或終結。但出席聽證者曾提出有關書面資料者,得以其所載內容視為陳述。

七、 機關: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八、 本案因聽證時程之限制,請擬參加聽證或欲陳述意見者,自公告日起至112717日中午12時前逕向本局提出申請,連同參加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職稱、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及其書面暨資料(詳附件)等送達本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電傳號碼:04-2327-9063。如有其他疑義,請洽連絡電話:04-2228-9111#65501

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方式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絡方式及建議事項,向本府提出意見,並將作為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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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28
  • 發布日期: 2023-06-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