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1年內政部營建署111年4月7日電子郵件及「臺中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辦理。 為維護民眾權益,111年12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屬宣導期間,修正前後文件格式均可適用,並於112年1月1日正式全面使用修正後書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