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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擬定臺中市豐原火車站西側、東北側及東南側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書、圖,並自111年1月21日零時起生效。

主旨:發布實施「擬定臺中市豐原火車站西側、東北側及東南側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書、圖,並自111年1月21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9條及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
二、本府110年12月13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31994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擬定臺中市豐原火車站西側、東北側及東南側更新地區」都市更新計畫書、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工程科或本市豐原區公所閱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豐原區公所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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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3-15
  • 發布日期: 2022-01-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