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003459171號
附件: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大里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中華民國農會總部改建計畫)案」都市計畫書,並自111年1月17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10年4月14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08333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大里區公所公告欄。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大里區公所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