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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北區賴厝廍段353-1地號土地容積調派調整部分第二種住宅區為第五種住宅區)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10年9月24日零時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100231890號

主旨: 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及一至五期市地重劃地區)細部計畫(配合北區賴厝廍段353-1地號土地容積調派調整部分第二種住宅區為第五種住宅區)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10年9月24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 本府110年8月12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198257號函。
公告事項:
一、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
二、 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或本市北區區公所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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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9-24
  • 發布日期: 2021-09-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2500